1998年11月10日晚,家住石景山区的张先生下班后,走到家门口发现房门没锁。推门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屋里一片零乱。结婚刚买的松下29英寸彩电、VCD机不见了踪影,新置的西服等衣物被一扫而空,就连冰箱里的两条鱼、5斤鸡蛋也未能“幸免”……
转眼过了一个月,张先生家的几大件竟在长途汽车站里出现了。
这天是1998年12月9日。下午4点多,西直门长途汽车站内车来人往,热闹非凡。一辆开往河北省滦平县的长途汽车再过一会儿就要发车。一个外地模样的瘦高男青年正吃力地往车顶上搬着大件,除了一台崭新的29英寸彩电,还有5个大皮箱。
正在站内巡视的公共交通分局祁家豁子长途派出所民警李国洪走到这辆长途车跟前时看到了这一幕。这么新的彩电怎么连个包装都没有,也太不爱惜了,别不是自己的?
刚忙活完的男青年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正准备上车时,被李国洪拦住:“你好,请问彩电有手续吗?”男青年支支唔唔,吭哧了半天也说不清来源,面色更是由白变紫。
在派出所,当这位男青年打开5个皮箱。展现在民警面前的物品可谓琳琅满目,无所不有,包括2台影碟机、3架照相机、1台功放机、3件金首饰,还有一大堆衣服,光皮衣就有5件。
男青年叫谭艳春,是河北省滦平县西沟村的农民。他交代这些东西全是偷的。他的另外一名同伙王志华刚才趁机溜了,他们俩住在海淀区田村的出租房。
事不宜迟。所长卢福利、副所长秦春雷立即带领几名民警赶到谭的租住地,将正准备逃走的嫌疑人王志华堵在屋里,并起获了5辆偷来的自行车、2个煤气罐和两盒纪念币。
回所后,卢所长立即组织民警对两名嫌疑人进行审查。经过一夜的工作,两名嫌疑人供认了自1998年9月来京后,先后伙同他人在石景山等地,连续入室盗窃作案10余起,盗得各类家用电器、衣物、金银首饰等总价值约4万余元。